引用:
作者FLYFLY4
我的觀點有些不一樣,我會認為,你公家機關有本事改國語文規範,
那麼你公家機關「所有的」國語文資料必須同步全部一起改。
如果全臺灣上下左右所有層級的公家機關機關「全部都有」「同步更改」國語文資料,
那也OK啦,沒什麼問題。
不能有也不應該有,公家機關甲改了資料,但是公家機關乙、丙、丁、戊 還是舊版資料沒有跟著改的狀況。然而臺灣公家機關的現實卻是,公家機關甲(例如教育部)改了規範資料,
但公家機關乙、丙、丁 (例如 行政院國發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中研院漢字編碼系統)
還在舊版資料,這是典型的公務機關多頭馬車、各自為政,非常糟糕的狀況!
會讓查閱資料的民眾第一時間產生誤會、無所適從。
我投遞機關首長民意電子信箱沒有少過,但或許我一個人的聲量真的太小了,公家機關的官方回應基本上就是敷衍。
|
再補充一個細節,臺灣的公家機關還有一個地方應該要同步但未同步。
就是全臺澎金馬和周圍一些島嶼的所有公家機關設立的實體文字看板,甚至路面漆字,都應該要使用一致的國家規範用字。現階段光是用googlemap全臺趴趴走,就可以發現公家機關設立的實體看板內,
「到處充斥且穿插著」日文漢字、韓文漢字、中共規範的繁體字 (國標碼/GB18030),這是不合理的。
例如馬路路牌等等,應該要全面統一使用「正體中文漢字」才合理。
我曾經有反應給公家機關過喔,一樣是一個人的聲量太小了,公家機關敷衍回應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