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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w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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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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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有啊!
逃犯條例, 與多國都有一樣的協定,
要經過香港法院判決才能引渡,


繼續講廢話幹話比賽是吧?

特首決定案件授不受權處理,裁判法官只由特首委任,特首只由中央委任。
你覺得這樣有代表是高度自治的話,閃一邊去吃鵝蛋啊。小心別噎死了。
舊 2020-08-16, 11:35 PM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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