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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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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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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還是有籌碼可以跟台新談的
1.沒有故意躲債意圖
2.台新10年來未通知到人就讓13萬滾成50萬,這明顯疏失

如果台新想上報,光是第二點就可以了⋯⋯
萬一金管會罰它錢,加上社會觀感不好的商譽損失,代價絕對超過50萬。


補充一下,現在跟銀行做債務協商打交道,最好錄音錄影,免得又被挖坑跳。
舊 2020-08-13, 09:07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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