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4
引用:
作者fUMIsAN
肇逃的影片不知道會不會因爲手機沒有標準檢驗器具認證,
法庭上不被採用,不具證據力?!


好問題, 若私人領域盜錄拿去當呈堂証供的, 不能當佐証, 違反公眾利益除外的樣子.
但交通違規"原則上"是要執法之人及認証過的機具才可以, 所以call警察來處理我是認同的.
不然十年前我路邊拍張照片就能檢舉嗎?

要哪天有人提出"出入公共場所必須戴口罩,違者罰一千, 檢舉人得300"
只要你在公共場所, 戴一半口罩的, 偷喝一口水的, 嬰兒沒戴的,都會屬違規,
你覺得這社會會變成怎麼樣?
 
舊 2020-08-13, 04:03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snow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