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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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MIsAN
肇逃的影片不知道會不會因爲手機沒有標準檢驗器具認證,
法庭上不被採用,不具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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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耶, 只好交給立委他們去動動腦了
但如果是問我個人意見, 我是覺的有疑慮, 這麼說好了, 現在數位化的時代
請問修圖修影片難不難? 修圖改車號並保留EXIF, 修影片保留原影片資訊..等並不是難事.
這種可以做為法院的呈堂証供嗎? 嗯.... 有討論空間.
我們目前都是假設所有檢舉人是善意檢舉人, 不會做假照片, 假影片, 但我們並不在烏托邦
有沒有惡意人, 拍同型號汽機車來修理特定人,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交警應該沒能力也沒時間
在幾萬張照片或影片來區分修改照片或影片, 而且這也需要一定的專業才能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