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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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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fUMIsAN
和檢舉有關的。看看是那些立委們在推。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x?NID=168978.00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看來檢舉達人還蠻惹人怨的
之前看台南檢舉達人被罰, 民眾送花圈感謝警局, 寫著 "大快人心", 就覺的真是跨張啊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舊 2020-08-13, 02:2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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