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樓主律師是一定得找
存證信函還不是最糟
假如來的支付命令就是銀行有十足把握要你的錢
總之已經找法扶,先問問專業律師,讓律師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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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下午我會請假與家人去法院咨詢,有問題再請益各位。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不搬家太難~非常多人會搞到債務協商基本上住的地方也很難穩定
關鍵是要跟銀行保持聯繫更新通聯(很多人連手機號碼都常換)
開版的問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未償債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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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我們根本不知銀行根本沒放棄
我跟友人都搞不懂為何當初那個專員會講我們可以免還?
他們應該查到我們有還另外兩家,表示我們是有償還意願的
從當年的13萬一下跳到50萬我們不是更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