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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ur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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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5
您的住址: 五堵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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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hatwo
無照駕駛是行政罰, 不影響車禍肇責判定. 何況初判下來對方為主因.

這種一般傷害, 肇事者並無態度惡劣的情況,
通常都判1個月, 易科罰金也就是罰30000元給政府.
民事則是依照法院判決, 依肇責比例互相賠償. 肇責高的要自己吸收較高的損失.
最後雙方互賠的結果, 對方其實拿不到多少錢.
以對方損失50000來說, 如果對方肇責7成, 你只要陪15000給對方.
而你的7000損失, 對方要賠你4900.
一來一往, 你只要賠對方10100.
你總共支出40100元.(再加上無照罰單的固定支出, 這一筆與賠償多或少都無關)
(對方要求50000, 法院認證下來可能不到50000, 因為那必須有實體單據, 拿不出單據的, 法院都不算, 不是他喊50000就50000)

上法院的缺點是需要消耗時間與精神, 比較好的方式是告訴對方:
與其你寧願將3萬給政府, 對方只能拿到10100.
不如就用3萬和解, 這樣對方可以拿到較多的錢, 你也減輕損失.


謝謝Ahatwo大大精闢的分析
舊 2020-08-12, 01:3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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