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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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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dkjfso
但是遺產並不只屏東的土地
所以子女拋棄繼承的話
其它遺產也變成要跟叔叔分
那就不可行


印象中
遺產可以選擇性繼承
比如現金 可以照民法來辦理繼承
土地的部分 可以放棄繼承

不一定全部都要同樣方式繼承
舊 2020-08-03, 06:02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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