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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02@hotmai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49
其實有唸過民法就知道一句名言:法不入家門.

是沒錯啦,清官難辦家務事,要法官去拆散家庭也是奇怪.

只不過還有更重要的事情比通姦除化更要先做吧?比方說用通姦除罪化的決心判"殺人者唯一死刑"以視正聽如何?做些讓人民有感的事如何?
舊 2020-07-31, 08:43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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