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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aerocat
看起訴書內容是警察網路巡邏看到通報地檢署偵辦,
6/30起訴,7/17就宣判了,
辦這種真的超勤快,
網路上一堆喊要打死檢舉魔人的不知道辦了幾件。
就一個有病的(原諒我這麼說)送強制治療我就沒話說,
這樣判三個月? 有必要嗎? 有用嗎? 進監獄教化嗎?

網路巡邏?管這麼寬啊!
應該是關鍵字掃描之類的吧?不然每天上網東看西看不是爽死了...
舊 2020-07-25, 10:54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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