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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genm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引用:
作者朱聞蒼日
純粹以法律的角度這算是輕判了,有給我機會啊就是花錢了事啊。
檢察官,法官就當我是一般人,沒事上網亂說話給個教訓吧,問
題我是邊緣人只是沒瘋掉變成髒東西的那一種。在北車十幾年經
歷過的種種,對我的影響太大了,我沒辦法對我所謂的髒東西能
有應對一般正常人該有的態度跟理性。沒有跟這些髒東西有親身
接觸的人,無法體會的。對那種生物無法正常溝通的,因為根本
沒用,只會繼續當白癡耍來耍去,只能具有攻擊性的方式,讓對
方主動遠離我,大家才能相安無事,常在地下街無故鬼叫咒罵的
瘋婆子,這樣斷斷續續花了三年對方才比較收斂,看到我自動閉嘴,
快速離開現場。有人會說打老人家太差勁,問題我不夠差勁啊才會
花了三年,對方還好手好腳也沒毀容,我沒留餘地的話,我應該是在
監獄,那瘋婆子在墳墓裡。

後來有認真看了一下判決書
主要應該還是你之前那兩個案子
其中一個還拿美工刀攻擊別人
雖然只割破衣服
所以可能算是不定時的炸彈吧

當然還是希望你能好好整理自己的心緒
離開街友的環境
過點正常人的生活
或許思緒有所轉變吧
加油
舊 2020-07-24, 06:4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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