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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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lock
還有一種從音的寫法: "喝啊"
這種寫法的好處是可以表示長短或驚亞的程度, 例如:
"喝啊?!"
"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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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啊?!"
"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就我個人的 視+聽 覺感知,反而沒有「第一時間因為搞不清楚狀況而困惑」的那種「臺灣味」。
反而乍看之下有外來文化的意味?
文字表現的話,我會覺得用正體中文全形標點符號來替代一連串的相同用字!
比較有既視感。
例如以上不少網友們依舊認同的
「蛤∼∼∼∼∼∼」
以及我將來有機會想要嘗試看看推廣的「效果字」
「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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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趣的發現,我個人的「直觀思維」會偏好用上面所標示的「∼」,
可是根據 教育部《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 的 說明文字,卻要用「……」。
我的「直觀思維偏好」跟「教育部規範」衝突了!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