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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y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44
依保護國內正式代理商權利而言政府是沒錯 三百萬也是比例罰則也是最重罰則 不是你超帶1公斤就罰你三百萬

但也為保障自用百姓本身利益有但書保證不是營業用途採不罰 不是為一般自用者留一條路嗎 不過A進給B賣沒收據沒實體證據這好查嗎?

之前沒仔細看條文才有相反言論
舊 2020-07-18, 03:4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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