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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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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P&W
滑天下之大稽.....買個零食回台灣,罰的比買煙酒還重,為了保護廢物般的台灣食品業,真是了不起.........


上次私菸案
應該照這比例辦理
國庫大概可以大賺百億

舊 2020-07-17, 05:5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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