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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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bben
照這樣來說 中小企業的老闆如果每個月都推兩億的現金去存,那不就酒池肉林了?
事實上並沒有,兩億還被有些銀行視為微型企業。
自然人,拿得出兩億去存,通常也都有年紀了
會被當VIP ,就算有各種姿勢研究,大概無福消受,"只要還可以甚麼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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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公司每個月都有兩億現金營業額,已經遠超過台灣的中小企業。
引用:
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2條第2項所頒訂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 2 條規定之定義,中小企業係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8,000 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 農林漁牧業、水電燃氣業、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及保險業、不動產及租賃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前 1 年營業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50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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