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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理由多了一種,喝了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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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
惡蟲
不對,主要是原因自由行為,在本案中可能有不適用的情形。
他問錯了
厝漢想問的是
如果喝了酒,去法院上廁所...旁邊有個人....
就不知為什麼打傷了他
他又很剛好的是法官.....
這該當何罪?
to 厝漢
記得說,是去上廁所,不是去打人的....非有計畫預謀
喝醉了,忘記過程...行為能力喪失
不過,該賠醫藥費,還是得賠....
如果能讓對方揍你兩下,還能算互毆,賠更少......
2020-07-16, 05:15 PM #
11
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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