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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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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超軼絕塵]"我媽媽為僱主 我哥哥每月受新32000(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
我母親很強勢的人(加上我們這一輩都很聽長輩權威)
這在中小企業超常見~隨便問問任一個家族事業應該都是這樣幹
很多時候(如果營業額的坎佔有到)雖然把兒女設為雇員但會讓他入股
肯定沒有 是我媽有意綁住我哥不讓他去大陸找33
然後32000你可能要先確認是不是只是名目收入(報稅報勞健保等用而已)
應該是現金發放 其它麵店收入我媽一個人在管的
不然你哥要是能證明他確為主要經營者之一那公帳跟遺產怎拆分那就很難說了
然後要是這個營利事業單位根本沒有會計師也沒有委外的會計處理
那就要看有沒有自己的作帳本~當然要是沒有或無法取得
那他們總會把你覺得異常的部分做好的
特別是他如果就被認定成主要經營者之一那名目可以非常多幾十萬幾百萬都可以的
(添購/更換設備、車輛、轉投資、修繕營業據點、擴大營運等都行)
我總覺得你要爭就盡快找律師吧~拖越久人家很快就能讓你郜瑩也別想拿到甚麼
這不用擔心 至少我跟他一半產荃房子他沒辦法脫手 我也是等順他液的分配完 再來提告追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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