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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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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還真的就是去告吧,你顯然很不贊同他們的想法
然後爭取和解時能多拿點(或是你要長期訴訟下去?)
我只對異常提領提出訴訟 明面上要跟偷偷挪走是不一樣的心態
而且事業還是你哥跟爸媽合著做~如果公私款也沒有特別用不同帳戶分開
我媽媽為僱主 我哥哥每月受新32000(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
我們這些外人也不知道你實際能抓到的可以列入遺產的基礎值能有多少
值不值得花費前跟時間去打下去
看異常提領最低40萬 最高300萬以上 需要更精確認定提理用途
當初父母由大哥他們扶養~你有幫忙出錢嗎?
我每個月都有給我媽孝親費大約20多年(退伍後上班開始直到我媽說不用為止)
有這方面的協議嗎?並沒有協議
不然如果真的他們獨力扶養即便你有打算接手卻沒成也確實會影響分配
然後又加上整個金錢流向都不在你的掌控中
事實上是我媽媽給我哥哥工作當然一個月給 32000是有點少但他怎不跟我媽吵跟我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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