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EAC212
我以為合理的做法是.
今天之前,定下的規定.只要沒有人違規使用,就算他用超多..那也ok.
但是我一樣會做內部檢討.看這種情形會不會惡化,對於今天之後有沒有影響,是否有修正必要,
我以為這樣子才是做事情正面的態度。
|
今天就是有需求才會去辦1280,假如用量少根本沒誘因存在。
依照市長現在的想法是3000元以上還要不要免費,
我另一篇有提到,淡水到象山大概就是這費用,一小時通勤約2300元。
這還不包含過程轉車或是其他利用。
我是覺得你提出一個數字,好歹也看一下你家捷運的價目表吧..
一小時通勤在台北不是多數,但也不是極少數..
而且違反規章的話就算不是1280也該檢討吧? 根本不應該分有沒有使用月票。
這才是正確態度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