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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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汽車的右方還有車輛,他本來就應該等待直行車都通過後再轉彎
是汽車搶快轉彎,撞到右前方的車輛,一個右轉車可以撞到右前方的車輛,就是他的開車觀念有問題
另外兩台機車路線都沒問題,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後車讓前車,要變換車道請加速超車或減速慢慢等,有問題的就是那台廂型車,右方還有車輛在無法完全確定對方的動向前為何要搶快轉彎,防衛性駕駛的心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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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要吐個槽
廂型車右轉時,機車自己由右邊撞過去,是廂型車右邊被撞,可不是用正前方撞機車
本次事件,汽車右轉時,右邊沒機車,下一秒機車由右邊硬鑽,為何路口不減速行駛?為何不禮讓路口右轉車?為何要搶快?
兩台機車路線都有問題,直行車不應該爭先恐後,後車要讓前面轉彎車過彎,路口不要超車或減速慢慢等,有問題的就是那台機車,路口還有車輛右轉,在無法完全確定對方的動向前為何要右轉時臨時改為直行?也沒看清左方廂型車,防衛性駕駛的心態不足!
另一種意思就是這樣
你單方面質疑開車觀念
當然我也能單方面質疑騎車觀念
相信警察做筆錄、交通裁決以及法院的判決都會碰到這些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