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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2
引用:
作者sn245763
啪啪的確不是義務,硬來還有可能被告強制性-交

但前面提到夫妻間有對價關係的性-交易
從情跟理來看完全沒有立論依據
在不合乎情理的前提下
更別說是法的適用性
這感覺很像含攝錯誤

前面確實有人提供一個判例
真實發生過的事沒有立論依據嗎?
請指導一下
引用:
作者leeko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429號民事判決

惟婚姻關係乃人倫之基礎,既神聖又莊嚴,乃蕭麗娟竟以付錢為夫妻行房事之前提,類似色情交易,顯係對於婚姻神聖本質之侮蔑,自屬同法條第二項所稱之重大事由,李順利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訴請離婚,即無不合。
https://law.medpartner.club/divorce-intimacy/
舊 2020-06-26, 12:04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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