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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跟老公說」基隆7年級辣人妻鐵支路「下海」:為了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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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02@hot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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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49
引用:
作者
leeko
這好像有點無聊,合法的婚姻關係,是法律所承認的男女雙方結合的生活共同體,就算丈夫答應妻子每次炒完飯就付錢,這在法律上也是屬於贈與行為,和交易行為有甚麼關係?
夫妻行房是權利也是義務,哪來的交易?
請問大大念過法律嗎?
傷風敗俗的約定在法律上無效聽過嗎? 還贈與哩
請問"夫妻行房是權利也是義務"是出自刑法還是民法的哪一篇的哪一條?
2020-06-25, 09: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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