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這段可以接受
可以說是贈與
也可以說是援助
說交易也沒什麼錯
這段不認同
行房非權利、義務
義務沒有拒絕的選項
事實上可以拒絕
選擇不要、不交易
-------
小孩做家事
父母給錢
拿錢買家事打掃服務
這種對價關係也是交易
交易扯到性就是性-交易
|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429號民事判決
惟婚姻關係乃
人倫之基礎,既神聖又莊嚴,乃蕭麗娟竟以付錢為夫妻行房事之前提,類似色情交易,顯係對於婚姻神聖本質之侮蔑,自屬同法條第二項所稱之重大事由,李順利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訴請離婚,即無不合。
https://law.medpartner.club/divorce-intimacy/
我前面提過,婚姻是男女雙方結合的共同體,沒有交易問題,一旦夫妻的性行為被視為有價交易,法院只能認定婚姻關係不存在,或是以其他理由(贈與)認定屬於合法行為,非交易行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504號民事判決
本件上訴人乙○○主張:對造上訴人甲○○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與伊結婚後因不能人道,未能與伊有性行為,嗣依鑑定結果,對造上訴人竟有正常之生理勃起反應,始知甲○○非不能人道而係不願與伊為性行為,
乃故意違反婚姻本質,並已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之法定離婚事由等情.......
https://law.medpartner.club/divorce-intimacy/
夫妻性生活是權利也是義務,在不發生違反當事一方的自由意願下(強迫,威脅),這項義務必須履行,不能長期拒絕。
男女婚姻是特別存在的行為,不要拿似是而非的例子混淆一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