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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亞特蘭大市有規定逃跑警方不能用電擊槍、手槍?

因為沒有造成警方自身生命有立即危險或傷害?

我想檢察官應該是要表達的是不能從背後開槍吧

至於那位說用電擊槍回擊警方就可以合理開槍,我想應該是警匪片看多了

Brooks是先跑再轉身回擊再往前跑然後中彈倒地,警方同樣是背後開槍,也是起訴主因

其實ㄧ直以來大家對美警的強勢作風認為要打擊罪犯維護治安就是要這樣的觀念可能要修正ㄧ下了

別說對非裔,有很多警察執法上的暴力越矩就是違法

別跟我對敵人心軟就是對自己殘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讓自己曝露在危險之中這種屁話

https://youtu.be/Gu888h9hU3o
舊 2020-06-19, 02:14 AM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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