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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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ir
法律上死掉的人沒有人權
所以你說活該嗎?
NO
沒有人權為什麼需要討論?
這就是本島法律
BUT
法律人不適用以上原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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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已被判死的人,得看那一部份的人權,吃喝拉撒等基本權利自然是有。偽善人士幫重罪判死之人講人權,說辭千篇一律,處死一個死刑犯很簡單,但於事無補,當事人也不可能死而復生,倒不如予以教化,日後讓他投入社會,幫助社會救更多人。
這會不會想太多了?人不該妄想去當上帝的角色,無辜之人因他被奪取活在這世上的權利,家破人亡,法律起意應該是保護良善的人,回歸最原始以命償命仍是最公平的方式,警示世人不可恣意以己之私損及他人的生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