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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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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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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成年人有成年人的權力當然也要有相對的責任,
成年精神病患並沒有因病情而減損其公民權力,
和兒童有什麼兩樣?!
兒童沒有許多公民權力,你不懂??
重點是他今天成年了,"成年人"有法律責任這種基本常識需要人家教你嗎?
如果你認為某成年的經神病患和兒童沒兩樣,
你必須先證明該成年人(個案)和兒童一樣沒有公民權力,
那時我們再來看看他是否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簡單說...怕有人程度低到看不懂!!
精神狀態不正常的人可以一邊享有公民權力,然後違法時還可以減免相關責任?!可以有這麼大牌的嗎?!


還在講公民權力。

我上面提的電影,數學家奈許最後終於說服自己,他的妄想都是假的,只是說服自己是假的,不是澈底相信是假的。

他大學的同事問他,妄想出來的人物有沒有再出現,他說:

有,一直都在,我只是不理會他們。

不存在的人物本來就不可能出現,成年的奈許不知道這點基本常識?

我要不要提醒我家這裡的本地最大尾,不能當眾露鳥的基本常識?

能自主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才有一般人的基本常識,對妄聽妄想失控的精神病患,可以講基本常識?

以是否成年做為論定標準,很簡單不複雜,推演下去套用在其他法條上:

殺人罪就是殺人罪,還要搞得這麼複雜,傷害致死罪,過失致死罪,義憤殺人罪,分得這麼細有甚麼用。
舊 2020-06-11, 05:04 PM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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