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c
加州的法律好像是規定遭搶劫時,損失金額低於某個限度,警察就不會受理,因為他們不想讓監獄等單位大爆滿,所以搶匪就比照辦理,固定打劫到某個金額就行了,受害商家也只能眼睜睜看著搶匪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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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親身經驗才知道.... 原來財損3000 USD內不算損失
(法克, 當年我只是小小工程師.....)
HP Labs的人告訴我說, 記得身上放50USD給他們搶...他兒子在Stanford, 也是都會記得放50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
價位太低會挨揍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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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開車看到停止線必停, 不然你會被警察搶不只50USD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