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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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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EAC212
Earstorm-5
sry . 我個人覺的你犯下了幾個錯誤..
想到點什麼就講什麼(短時間連發)..文太長、然後又愛講不講的(講到一半又xx就此打住)重點亂飄,
必需要很忍耐才會想看完你在講什麼。

再來就是....我是認為啦、
聚焦在精神病上是錯誤的..精神病是一個專科領域,喜歡研究精神病的人.請繼續,
但是殺人後拿有病來減免責任,我覺得是相關事件裡被人所垢病的重點。
簡單的說就是. 並沒有太多人更想去關心精神病患在想什麼!!!


的確, 我寫到有興趣的東西就會突然海量, 又要縮得很短, 這我不太擅長, 就會很亂.

後面這段就是寫給法律人看得, 意思是說你們老拿那個脫罪, 問題是可以證明沒那個問題.
剛看完某蟲的回覆後直接又丟進黑名單了, 連Google案例都沒有就寫反社會人格患者..
唉, 我連人名都給了. (那位仁兄是優良融入社會, 是死太多人, 味道蓋不住了才破窗)

其實最簡單的大綱是說你要證明那個人能否確認現實的所有事項, 科學上辦得到了.
(雖然昂貴)
問題是患者怎麼看待, 怎麼感受, 以及感受跟意念的強烈, 這才是困難的部分.

最後就是回覆你跟BALA講的重點, 能否可改善(或法律人說的可教化).
科學性的回覆是: 不是沒可能, 只是很困難, 因為這是腦子結構上的問題.
你要重新觸發細胞? 增加化學劑量? 沒有結論.

至於這樣子的罪的份量, 以及要怎麼解決, 既然有高明的法律人, 無視科學.
那, 我就不多說了, 能證明的資料說完就好~

PS. 我投票於贊成: 罪罰與一般人無異.
舊 2020-06-09, 12:10 PM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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