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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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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正確而言, 如果是月薪/22, 然後按上班天數給薪且勞健保同理, 那才是真的無薪假.
現在是得獎無薪假, 也就是說有基礎給薪, 無折扣繳稅, 勞工與公司雙輸的無薪假.
而公司會叫員工來公司多消耗點, 反正都有付錢了, 基本上就是這個原理, 說穿很單純.
我不是來討論正義對錯或公平與否的問題, 只是列出事實.
公司不爽可以結業, 勞工不爽可以離職; 我看到很多小公司趁這一波收一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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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是/30天喔,因為例假日也是有算薪水
而國定假日2倍薪,是因為例假日已經有算薪水了,所以係數是1
然後你又去上班的話,在給你一天的薪水,這也是係數1
所以國定假日2倍薪就是1+1=2
日薪制是,當月薪水/實際上班天數
而例假日是不計薪
而國定假日是真的要給2倍日薪
但是卻有很多都是在玩文字遊戲
派遣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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