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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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蠻荒
懲罰是為了替受害者彰顯正義,而嚇阻力是附帶的
先別說重罰、就說懲罰有沒有用呢,不然,大家現在把一些犯罪刑責都拿掉、看看世界上的各種犯罪行為會不會突然急速惡化
但是,要多重的罰則才算是重罰
排除掉一些不正常的人,這對於不同的人來說、認定也會有所不同,尤其是以金錢來做懲罰的手段時
比如,假設一個正常人知道紅燈右轉不是罰你600、而是罰你總資產的6%,猜猜紅燈右轉的駕駛比例會不會大幅減少
至於,那個舉台灣存在有死刑的例子
這麼多年以來,大家都知道台灣的死刑是怎麼一回事,這樣的情況又想產生多少嚇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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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重罰無效,是沒有完全配套執行
舉香港為例,每次去香港搭友人的車會聊一些相關交通問題
政府嚴罰大家就不會養成"貪方便"的習慣
比方說,有次開上高速公路,他沒注意到快要靠近交流路
友人沒提早變換車道,也沒為方便硬切線,為了安全起見,一下就要走到下個地區
他說除了危險,這個行為被抓到有機會扣分一下扣滿點
到熱鬧市中心,他要送我到一個地方,到處找可以臨停區
我問馬上下車又沒幾秒,不能方便一下嗎?
他說一張罰單就五百元港幣,錢多不是這樣浪費的
而且不敢心存僥倖,不知會否突然冒出個"交通督導員"來開單
他們警隊下有編制交通督導員,是專為協助警方人力不足
督導員有配無線對講機,不服取締也不能對他們動手動腳,視同妨礙公務
罰得重也要取締有力才有用,我老家隔壁有個阿嬤,無照騎機車,她印象中被抓到沒幾次
另外一個重點是,香港無照上路,罰款及"監禁三個月",第二次再犯罰款加倍及監禁六個月
第三次或以上,六個月有期為上限
所以香港職業司機很怕"記點制度" ,違規記滿點吊銷駕照,情節嚴重有可能終生吊照
而且顧用職業司機的老闆有責任要確保請到的員工駕照是有效的,否則要負連帶刑責
我問友人,香港人無照開車的比例高不高,他說應該很低,至少新聞很少看到
罰得重,也要有效執行
早前看新聞,有個開超跑的違規停紅線擋到別人
有人拿手機拍下,大家發生爭執
超跑駕駛很囂張說,有什麼大不了,違停去找警察來開罰單就好
這類人如果在香港駕照早就扣滿點,開單不怕? 關三個月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