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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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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91
引用:
作者惡蟲
那就是法官必須判斷,那份或哪幾份報告是可信的。

前面講錢的問題是回答網友為什麼沒有第二份報的問題,請不要弄錯重點。


我們請專家去做報告,結果讓不是專家的法官做決定?
這在邏輯上不是很不合理的嗎?
舊 2020-06-05, 10:45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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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