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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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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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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肥羊
對也不對,以這次米國的黑人案件。
官方的驗屍報告與受害者的驗屍報告同時都會上呈法庭
台灣太專注於單一醫學報告就要論生死,健保局都可以接受:病人要不要開刀,病人可以掛號多個醫生諮詢意見,健保局都會支付費用,而不是第二個醫生就要病人完全自費。
為什麼法院就只接受單一報告,法律有寫只接受單一醫院的報告嗎??



簡單一個字,錢!



臺灣的司法精神鑑定,以往通常是起訴後到法院才會進行鑑定,因為法務部沒有錢,所以底下的各地檢署檢察官也沒有錢做精神鑑定,到了法院後才拜託法官去做,因為司法院比較有錢。

但是即使是在法院,要在一個審級裡面做二至三次完全一樣的鑑定,恐怕也是力有未逮,而且必要性在那裡,總是要說明,法院才會同意撥錢去做呀。



美國也沒有這麼完美,美國鑑定一樣是要錢的。

這次壓頸案鬧大了,肯定有人伸出援手,否則依佛洛依德的家人,是否有錢請人做第二套解剖鑑定報告,恐怕還是個未知數呢。

美國大型法律事務所,會有簽約的專業人員,包含可以獨立調查的調查員,還有獨立實驗室或各方面專家,可以提供專業方面的服務,只要委託人出得起錢,他們可以組成一支可以比美官方的隊伍,跟檢警在法院中對抗。

夢幻隊不是叫假的,錢砸出來的。
舊 2020-06-05, 05:2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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