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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這樣,良心就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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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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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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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尤其支持吠死那一派都有一個最根本的邏輯謬誤
我們不能以未來未發生的事情,判一個人有罪
卻可以用未來"可能 也許 大概 希望啦" 可教化,來讓一個嫌犯脫罪
從而不用為他"已經做出的事" 付出代價。
2020-06-05, 11:4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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