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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卡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54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法官怎麼判都有法源依據
他們又沒違法

你們覺得哪個法條不對
跟自己地方立委說
讓他們去修法

現在問題較大的就在用法的人 ,
修法有屁用 ?

冤案在翻案前也是判得於法有據啊 ,
一審亂判、二審改判或加重的案例也好幾起 ,
一審也是判得於法有據啊 ,
翻案的法官和二審法官難道讀不同部法律 ?
舊 2020-06-05, 10:36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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