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很愛鑽,鑽到閻羅王懷裡了
瀏覽單個文章
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
Earstorm-5
其實我以前就贊同汽機車混流, 然後消除機車道.
(同車道不得超車這條規定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替被超車的免責)
同車道不能超車.應該只有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道路.還有未畫設車道分隔線車道才不行
一般車道是沒有規定的.所以一般道路是可以車道分割的.
2020-06-03, 09:11 PM #
45
二手男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二手男
查詢二手男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二手男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