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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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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ereport123
那張雙重標準的圖有無檢視中美對於違法執勤的警察所做的處置?

逮捕起訴肇事警察正是中美兩國最大的差異點, 而這是被刻意忽略不提的


又來一個邏輯零分的蠢蛋,
香港是先有暴亂還是先有警方"違法"執勤?
美國是先有暴亂還是先有警方違法執勤?
連順序不同都搞不清楚,
也敢來大放厥詞.

難不成你的主張是,
沒有警方"違法"執勤啟動的暴亂叫民主,
因警方違法執勤啟動的暴亂才叫暴亂,
舊 2020-06-02, 02:18 PM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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