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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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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razer
沒錯,這也是這條法最奇怪的地方 , 而且這條是通姦罪裡面被另外設立出來的

要罰就2個一起同罪

其實是可以把這條可以單一撤告修法改掉就可以,不需要整個通姦罪一起廢除

難道法律裡面有一條有失誤,整個法律就要廢除嗎?

所以通姦罪被廢除並不是它不能修掉不合理的部份

而是有人不想讓這條法整個存在


你要想一想為什麼大部分的國家都沒有通姦罪
用刑法介入家庭感情本來就是奇怪的事...
舊 2020-06-02, 10:13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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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