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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sutl
台灣算是法制不健全的國家,法律上欠租兩個月就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趕人,但法院跟警察都不太照法律做事。

請問那一條?

法院的服務台都說要提告才行。而且要勝訴。一般是簡易庭,約1年內判決。
不提告?除非事先到法院公證契約,才能到時候提錢到法院提出趕人。
車馬費,4人含法院×2,警察×2。
時間也要自提出後約1~2個月。
舊 2020-05-15, 03:0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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