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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an.l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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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哈哈, 其實很好笑, 判了你說冤枉, 不判那不就死的人冤死? 你挑一個.

有時候要想想後續效應; 不過也不易外, 死人沒有人權似乎已經是定律了.

所以問一下,到底哪個人是有罪的?我也很想知道,是一開始說開車的陳男,還是目擊者說不確定的葉男,還是乾脆兩個都有罪好交代?或是立個法,同車一律同罪連坐?
舊 2020-05-12, 04:31 PM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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