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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逃票刺死鐵路警李承翰 兇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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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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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
blair
我記得前幾年就有個案例是撞死人結果車上兩人都無罪的案例
因為"無法確定是誰開的車"
說真的這件事情(我不記得, 先當作是有)凸顯出了法律人死讀法條的真理.
如果是罰車主, 日後大家借車一定都會很小心; 但這樣一判, 日後就是有個漏洞.
恭喜, 逃罪且不論容易與否, 但又多了一個方式~
2020-05-12, 03:46 PM #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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