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排富」,不是被排除的就一定是「大富人」,而是「擇貧」。
所以,「排富」跟「擇貧」是同一種作法的不同說法…
那麼,如果是政策執行者,會選擇「排富」還是「擇貧」的說法呢?
再者,如果是政策執行的對象,會喜歡自己被劃分的標準(說法)「排富」還是「擇貧」呢?
如果政府有紓困的預算,有三十幾萬的人的優先順序一定是排在有二十幾萬的人的後面的…然後順序表上再往前還有存款十幾萬的、不到十萬的、不到五萬的、不到三萬的、不到一萬的、不到一千的、不到一百的…
所以,您的父親不是被當有錢人而被排除,而是「沒那麼沒錢」而被排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