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ewsn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聽起來兩位都認同newsnes曾經做了一件事情
差異在於
newsnes大對於自己做的事情
可以有他自己專用的原因

其他人做了同樣的行為就必須受到newsnes的批判

要上綱上線的檢討
其他人就是必須同意newsnes的理由是獨一無二的
他人不能擅用

愛辯說謊跳針王這種三腳貓的伎倆,大概也只有頭腦不清楚的人,才會上他的當吧∼
舊 2020-05-06, 11:21 AM #7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wsne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