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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逃票刺死鐵路警李承翰 兇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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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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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
Crazynut
這時又要搬出髮綠人常愛講的一句話:
法庭不是主持正義的地方……(意思是說你要到別處去找不關他事?)
那要法律幹嘛? 法律被創造出來的目的就是維護眾多人的安全與生活, 還是回了封建時代?
所以法律人要思考, 法律到底為了什麼而存在? 是為了他們而存在? 還是為了大眾而存在?
還是, 法律被創造出來是為了給特定族群有權利管理大眾而存在? 想仔細喔.
PS. 我不是在反駁你, 我承認以上問法有陷阱, 但是明擺著的陷阱, 看法律人怎麼想.
2020-05-04, 03:2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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