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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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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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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skedrider555
判決書太長我沒多看, 但除非是醫師告知已不需再回去門診, 否則擅自停藥我覺得就已經失去用精神疾病脫罪的道理了...

此外, 如果醫院能夠判斷這病人的症狀有可能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 而且未經允許擅自停止再回醫院看診..........主動通報...

不知道政府對於這方面是否能有處置手段...

還是他不看拿他沒轍, 但出了事, 他的精神病依然成為他脫罪的手段?


這部份有精神科醫師說明了,無病識感而自認為痊癒,因而停藥,是屬於病症的一部份,不能完全算是自主意識行為。


至於後者,如何管理這類病人,讓他們能夠持續接受治療,並且防止他們因為發病而自行停藥及拒絕就醫,就有賴政府相關單位解決了。

其實這問題很早就浮現了,只是之前都沒有人關心而已…
 
舊 2020-05-03, 05:09 PM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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