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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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這可能就是現代民主制度代議制的缺點…
假設…
95%的民意是支持永久隔離這些傷人的患者、
只有5%的民意是反對的…
但是這少數的5%很大聲、很激動,然後95%的民意就被蓋過
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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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就算100%民意支持將具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予以永久隔離,政府也必須與100%的民意背道而馳否決此項方案,這和政治制度無關,而是與人道主義有關聯。
我說的人道主義,不是廢死聯盟那一套陳腔濫調,兇手犯案的動機,是因為家庭環境或社會環境所引起的,我們應該要檢討外在環境對兇手所產生的不良影響,搞得好像誘發兇手犯案的責任,社會大眾每一個人都有。
我所說的人道主義是對於弱勢族群應有的保障,無論精神病患是否具有暴力傾向,他們都有為人者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權,不能剝奪,當他們侵害到一般老百姓時,法律或常理很難去究責,因為他們沒辦法自主控制自己的行為。
我家這裡就有一位精神病患,我們戲稱他是本地最大尾,波麗士大人是他的專用保姆,他常光溜溜的或只披著衣服,毯子就出來逛街。
我們知道他是精神病患,不會用常理去責罵他不知恥,或是觸犯法律規定的妨害風化罪,看到他露鳥就聯絡波麗士保姆帶他回家。
這一串看下來,我覺得眾網友不滿的是法官判決無罪,甚至於認定兇嫌是冒充精神病患,殺人有罪天經地義,但如果確定兇嫌犯案是因為精神疾病發作所造成,還有多少人會堅持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