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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看報導在美國這種精神病人不能接受審判
需要強制在精神病院治療
但要是病好了不代表沒事...反而就得接受審判了
而沒好就得一輩子待在精神病院
如果台灣能做到這樣那我覺得OK啦
怕的就是五年後沒治好就放出來趴趴走了
舊 2020-05-01, 12:38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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