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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逃票刺死鐵路警李承翰 兇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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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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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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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惡蟲
1.前面講過,需要經過專業醫師鑑定,判斷行為時是否有識別能力,你覺得這種情況可以過得了鑑定?
2.刑法19條第3項就已經有明文規定了。
只要不是原始野蠻人,只要受過教育,就被現代道德觀約束著,
殺人是最嚴重的行為,將殺人付諸行動者只有兩種:
一是久經訓練,視人命如草芥的殺手(戰場上的軍人)。
二是理智線切斷,無法用理性約束衝動的人。
以此推導,除了第一類,所有殺人犯都應該無罪釋放了,善哉。
2020-05-01, 12: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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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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