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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逃票刺死鐵路警李承翰 兇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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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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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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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muq643
照這種說法
吵架吵到情緒失控殺人都能算是精神疾病了阿
那因為吵架殺人的應該都要判無罪才是
因為極端憤怒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跟行為
這樣還能算是正常?
只因為他沒有精神病史.沒有就醫紀錄
1.前面講過,需要經過專業醫師鑑定,判斷行為時是否有識別能力,你覺得這種情況可以過得了鑑定?
2.刑法19條第3項就已經有明文規定了。
2020-05-01, 1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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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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