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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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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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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開庭時,鄭男坦承自己在火車上咆哮,並先出手打了李承翰一拳,隨即持刀刺了李承翰腹部一刀,想要再刺時手就被抓住。

法官接著詢問鄭男,是否與被害人家屬和解,鄭男律師回應,被告女兒還在讀書,他的妻子身體也不好,且他又沒有收入。鄭男也隨即插話「應該是欠我錢的人去和解」。另外,被告鄭男也坦承購買刀子等物品,是因為有人要害他。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095537

他都知道啊
還知道叫欠他錢的人去賠錢
自己呢?連悔意都沒有
這樣要判無罪還能說不是法官的問題最大?
舊 2020-04-30, 04:4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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